嘉兴市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治疗随访管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艾滋病防治条例》和《嘉兴市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并完善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治疗、随访综合管理模式和有效运行机制,减少艾滋病病毒传播,降低艾滋病病人死亡,延长艾滋病病人生命,提高病人生存质量,促进“四免一关怀”政策的落实,按照《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药物治疗手册》等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 管理要求 (一)建立工作网络 各地要在当地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领导下,建立由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定点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组成的工作网络,明确职责,建立沟通协调机制
1、确定定诊医师和随访责任人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定点诊治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要求确定定诊医师和随访责任人,由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随访责任人签署《随访责任书》
2、定诊医师和随访责任人的培训 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对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人员的培训
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对辖区内的定诊医师、随访责任人的培训
(二)治疗、随访工作指标 1、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本辖区艾滋病治疗、随访工作相关指标的日常督导和检查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全国艾滋病性病防治主要措施考评方案》及《浙江省业务技术措施要点》相关指标要求对各县(市、区)疾控中心进行考核
2、定诊医院: ( 1)正在接受抗病毒治疗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CD4T淋巴细胞检测比例达到100%; 定义:按照《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手册》要求完成CD4T 淋巴细胞检测人数占正在治疗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数的比例
( 2)抗病毒治疗病人(含成人和儿童)每年按照要求完成病毒载量检测的比例达到70%以上; 定义:每年按照《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手册》要求完成病毒载量检测的病人占正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