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员岗位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一系列安全指令、指示,持证上岗
2、严格按三大规程对井下所辖范围的作业地点进行安全质量监督检查
3、必须深入现场,及时查处现场存在的问题,经常检查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煤矿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随时掌握采掘工程的进度等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4、对查出的安全质量问题要积极提出整改意见,责令立即整改、限期整改、停产整改,并及时向矿有关领导汇报
5、搞好采掘安全质量班定级工作,认真填写定级表,及时反馈安全信息
6、抓好重点工程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7、坚持现场交接班制度
8、按时参加班前会、生产会,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9、及时向矿领导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10、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安监员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⑴违章指挥员工或者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的;⑵对员工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⑶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⑷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11、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安监员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⑴不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⑵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⑶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12、未经三级以上培训机构并取得上岗资格证或不持证上岗的,安监员负主要责任
13、现场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安监员负直接责任
14、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代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安监员负直接责任
15、未对采掘安全质量进行班定级,认真填写定级表,及时反馈安全信息的,安监员负直接责任
16、对重点工程管理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安监员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