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干焦大棚维修工程(5580 川)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关于干焦大棚维修工程内容见下表:序号工程内容单位工程量备注1屋、墙面镀锌檩条的制作及安装t2拉条及套管的制作及安装t3原屋、墙面檩条拆除t4原拉条及套管拆除t5原天沟拆除t6屋、墙面铝瓦的安装m2材料甲供(0
8mm 厚铝板)7阳光板的安装m2材料甲供(1
5mm 阳光板)8原屋、墙面铝瓦拆除m29原阳光板拆除im2各方负责人:甲方一设备科( / )乙方一钢构项目部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人总承包本工程的工程内容(不得分包)
三、合同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35 天
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代表签署或书面通知进场的开工日期为准
四、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标准:合格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评定标准为依据
质保期按有关规范执行,保修期竺个月
五、安全施工㈠、安全施工与检查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㈡、事故处理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进行处理
2、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涉
六、工期㈠、进度计划承包人必须按甲方代表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工程实际进度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