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债权处置工作方案一、不良债权处置工作背景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新旧体制的转换及经济规模的增长,商业银行和工商银行积累了巨额的不良债权。据不完全统计,截至 2003 年 3月份,我国商业银行和工商企业不良债权积累金额高达 7 万亿元。其中:工商企业系统的不良资产率高达 20%以上,累计金额约 2 万亿元;商业银行系统的不良资产率高达 30%以上,累计金额约 5 万亿元。与此同时,我国每年新增不良债权高达 5000 多亿元,居高不下的不良债权严重的制约了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日益严重的不良债权问题引起了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视。1991 年国务院专门成立了清理企业“三角债”的领导小组,投入 330 亿元启动资金,开展了大规模的企业“三角债”清理工作,累计清理企业“三角债”1360 亿元。到 1995 年底,企业“三角债”规模仍高达 6000 多亿元,比 1991 年清理前增加了 50%;1996 年上半年,又进一步上升到 7000 多亿元;1997 年起企业的“三角债”规模迅速膨胀,到 2000 年底企业“三角债”累计金额已高达 2 万多亿元。为解决商业银行的不良债权问题,国务院于 1999 年起先后成立了四家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专门处置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剥离的 1.4 万亿元不良债权。截至 2002 年底,尽管完成了涉及金额 4000多亿元、近 600 多家国有重点企业的“债转股”工作;但实施效果不尽人意,存在的问题比较多。实践证明,采用行政手段解决不良债权问题有较“”大的局限性。为此,国务院先后撤销了企业 三角债 领导小组,决定不再剥离国有银行的不良债权,现有不良债权由商业银行依法处置。另一方面,由于我国法律制度和信用制度极不健全,这给某些不法之徒利用恶意赖帐、蓄谋诈骗大肆侵吞国有资产发家致富提供了可乘之机。据统计,我国每年因恶意赖帐、蓄谋诈骗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 2000 亿,因企业“三角债”造成的财务费用损失也高达 2000 亿。由此而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数量之大令人瞩目惊心,因此,积极探索更有效的不良债权处置方案妥善解决我国日益严重的不良债权问题,不仅有助于防范金融风险,而且有利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具有重大的政治经济意义。二、不良债权处置工作概述北京东方恒信律师事务所(简称东方恒信)是以商业化模式处置不良债权的专门机构。东方恒信严谨高效的工作氛围、高素质的工作团队、专业化的产品服务、高效率的工作流程、独创性的风险代理、综合性的处置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