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破桩头工程劳务合同工程项目名称:观工程总承包人(甲方):山公司专业分包人(乙方):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本项目桩基破碎桩头分项工程,分包给乙方配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工程总承包人和专业分包人双方就观山苑[昆明雨花片区KCC2011-84号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桩基破桩头劳务分包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观山苑[昆明雨花片区KCC2011-84号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桩基破桩头工程工程地点:昆明市呈贡区博大路与月马路交叉路口二、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承包范围:观山苑[昆明雨花片区KCC2011-84号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南区全部桩基桩头破除工程劳务
承包方式:劳务分包
工作内容:护壁清理至地面,桩身按标高破除,所有机械设备由乙方负责
三、质量标准1、本工程乙方必须确保合格工程标准(四周按标高用切割机切入5-7cm,桩顶平整度要求在标高±0
5cm范围内,桩顶清理干净);2、乙方所承担的分项工程必须按施工规范以及施工技术交底施工,甲方现场人员一经发现乙方不按规范标准和施工技术交底施工,甲方有权责令其返工重做,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标准,时间,认真返工且承担全部费用;3、对甲方提出的问题,乙方若拒不整改以及整改不彻底,且耽误验收,影响工期,每次处罚2000元以上,工期不予顺延,如果耽误其他工种施工,则赔偿相关费用;4、乙方必须确保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合格,如质量及配合达不到甲方要求,随时无条件退场,按所做工程量的50%给予结算(合格标准按质监站最终评定为准),如由乙方造成质量不合格,其余工程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由乙方承担;四、工期1、为了保证工期的要求,乙方必须保证现场人员充足、到位、绝对不准无故延误,如按时完成不了的,每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