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室)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冀卫医〔2010〕118 号) 河北省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CSSD)(室)评价标准(试行)项目 标准内容分值评价方法与要点1.建筑要求120 分1.1 建筑与外部环境60实地查看建筑和外围环境1.1.1建筑设计遵循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医院建筑和职业防护的相关要求。不宜建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20不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此项不得分,其它一项做不到扣 5 分。1.1.2周围环境清洁、无污染源,区域相对独立。位置宜临近手术室、产房和临床科室。集中式消毒供应中心与手术室应有物品直接传递专用通道。20周围有污染源此项不得分,区域不独立扣 10 分,其它一项做不到扣 5 分。1.1.3建筑面积要适应医院规模、功能和未来发展规划,与床位之比达到 0.7~1.0㎡︰1。20建筑面积每少 20㎡扣 1 分,不能满足需要不得分。1.2 布局流程与内部环境60现场查看布局、设施1.2.1建有工作区域和辅助区域,区域之间应布局合理、划分明确、标识清楚。10一项做不到扣 5 分。1.2.2工作区域应达到: ①有去污区、检查、包装及灭菌区(含独立的敷料制备或包装间)和无菌物品存放区。设有无菌物品发放、清洁与污染物品接收通道或窗口。②各区之间划分明确,设有实际屏障,标志明显。室内光线充足、通风良好,温度、相对湿度及机械通风换气次数符合 WS310.1-2009 要求(见附录 1)。③墙壁及天花板光滑无裂隙、不落尘,地面防滑、易清洗、耐腐蚀,地面与墙面踢脚及所有阴角均应为弧形设计;电源插座应采用防水安全型;地漏应采用防返溢式;污水应集中排放至医院污水处理系统。④ 去污区、检查、包装及灭菌区、无菌物品存放区之间有洁、污物品传递通道,分别设有人员出入缓冲间(带)。物品传递应由污到洁,不交叉、不逆流,空气流向应由洁到污。去污区保持相对负压,检查、包装及灭菌区保持相对正压。40三区划分不明确或无洁、污物品传递通道、无人员出入缓冲间各扣 10 分,物品传递有交叉和逆流扣20 分,其它一项做不到扣 5 分。⑤ 缓冲间(带)应设非手触式洗手设施;检查包装及灭菌区的专用洁具间为封闭式设计;无菌物品存放区不应有洗手池、地漏。1.2.3 辅助区域应达到:① 有更衣室、值班室、办公室、休息室、卫生间等,功能满足工作需要。②辅助区域与工作区域无交叉,室内清洁、整齐。10与工作区域有交叉不得分,其它一项做不到扣 5分。2.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