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北京市文物工程质量监督站2024 年 9 月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目录1.总则 12.术语 03.基本规定 04.分类与编号 15.基建文件 16.监理资料 27.施工资料 28.竣工图编制 69.编制组卷 610.移交与归档 7附录 A :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及代号规定 7附录 B :资料管理目录 7附录 C :文物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用表目录 8附录 D :常用建筑材料进场复试项目和验收批规定表 36附录 E :案卷封面、目录、备考表、移交书格式 36附录 F :竣工图的改绘及折叠 36附录 G :工程资料案卷编制 36引用资料:36用词说明:36条文说明 36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文物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为法律规范文物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提高对文物建筑工程的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做好工程档案及归档工作,现依据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24,结合文物建筑工程的特点,特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本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文物建筑修缮、复建以及移建工程资料的管理, 施工单位以及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均应执行本规程。1.0.3《文物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未涉及到的内容如有发生执行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有关规定。工程资料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北京市现行有关法律规范、标准。2.0.1 文物建筑:指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中的古建筑或虽未明确作为文物保护单位但具有文物价值的古建筑或近现代建筑。2.0.2 单体建筑:指独立的单个建筑或群体建筑中的某一建筑物。2.0.3 工程资料:在工程修缮、复建和移建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可分为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图。 2.0.4 施工资料: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2.0.5 竣工图: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工程档案:在工程修缮、复建和移建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工程资料。2.0.7 组卷: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分类整理形成案卷的过程。2.0.8 归档:将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组卷交档案管理部门保存。中形成的保证工程质量的信息记录,也是将来进行工程维修的重要依据,工程资料验收不符合规定要求,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3.0.2 施工单位应实行总工(技术负责人)负责制,逐级建立健全施工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资料管理员,资料管理员必须持证上岗。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负责单位工程施工资料的全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