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实施方案 (2021-2025 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建设进程,切实做好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构建覆盖城乡、均衡发展、体制顺畅、充满活力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率,确保2025 年顺利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普及普惠”的工作思路,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多措并举,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切实增强办园活力,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使教育同经济社会 发展要求相 适 应 、同人民群众期待 相 契 合 ,为全面建设美丽 新 万 载 提供 更 有力的人才 支 撑 和智 力保障 。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均衡发展、体制顺畅、充满活力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率。到 2025 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 98%,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 96%,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到 60%。 (二)年度发展目标 — — 2021 年,新建3 所公办幼儿园,其中新建小区幼儿园 1所,村级公办幼儿园 2 所。启动新的一轮民办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工作,认定 60 所民办幼儿园为新的一批惠性幼儿园,学前三年入园率达 94%,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 92%,公办在园幼儿占比达53%。 — — 2022 年,新建4 所公办幼儿园,其中新建小区幼儿园 1所,村级公办幼儿园 2 所,乡镇第二公办中心幼儿园 1 所。认定20 所民办幼儿园为新的一批普惠性幼儿园,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 93%,公办在园幼儿占比达 55%o — — 2023 年,新建4 所公办幼儿园,其中新建小区幼儿园 1所,村级公办幼儿园 2 所,乡镇第二公办中心幼儿园 1 所。认定20 所民办幼儿园为新的一批普惠性幼儿园,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6%,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 94%,公办在园幼儿占比达 57%。 — — 2024 年,新建4 所公办幼儿园,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