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范围本办法规定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油品公路配送管理的内容及要求。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托管的控股公司油品公路配送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本办法适用于基层库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文件,然而,鼓励根据本办法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中,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3术语和定义本文件采用以下定义:3.1油品公路配送:是指将油品从油库或油品供货商处(以下简称供货商)通过公路配送至油库、加油站或客户指定地点的物流过程,分为加油站送货、库批配送、小额配送和公路移库四种。3.2加油站送货:是指将油品从油库或供货商处通过公路配送到自营加油站(以下简称“加油站”)的物流过程。3.3库批配送:是指公司销售部门对客户进行销售后,由公司安排承运车辆实施配送,送达客户指定地点的物流过程。3.4小额配送:加油站小额配送:是指为发挥零售网点的区位优势,通过配送或客户自提的物流方式,将油品从油库或加油站销售给客户的零售业务。小额配送按提油地点分为油库提油和加油站提油两种形式。其中,油库提中国石油云南销售公司2011-04-01修订2011-5-20实施油称为库发小额配送,加油站提油称为站发小额配送。3.5公路移库:是指将油品从油库(加油站)或供货商通过公路配送到油库(加油站)的物流过程。3.6加油站送货费:根据股份公司商品流通科目核算口径规范,加油站送货费是指从油库或供应商处到加油站的运费,包括向全资、控股、参股加油站等配送油品的运费。3.7库批配送一票结算:是指公司销售油品的货款包含了库批配送运费,公司收取货款后再向承运商支付配送运费的结算方式。3.8库批配送两票结算:是指公司销售油品的货款不包含库批配送运费,由承运商开具运费发票向客户收取运费的结算方式。3.9黑名单:本管理办法中涉及的黑名单分车辆黑名单和驾驶员黑名单。车辆黑名单指经查实罐容表或其他硬件设施不符合要求的违规车辆名单。驾驶员黑名单指有过严重违规记录,不能再从事成品油运输工作的驾驶员名单。4重要风险4.1货物没有送到指定地点。4.2驾驶员在运输过程中盗卖油品。4.3配送计划无故未执行或延误执行造成加油站脱销。4.4运费结算未经有效审批。4.5运费计算不准确4.6途损(输差)超出了规定范围。4.7运费结算不完整、不及时。5职责5.1公司成立调度指挥中心,又称联合办公室(以下简称调度中心),由调运处负责人担任主任,承运商主管生产的副经理、调运处、质安处、营销处、加管处分管负责人担任副主任,成员由调运处、质安处、加管处、营销处和承运商相关人员专、兼职担任。其主要职责是:5.1.1负责公路配送整体优化管理,制定配送计划,并对配送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5.1.2负责油品公路配送交接管理,对所属各单位的油品公路配送交接工作进行检查。5.1.3负责公路配送的监控管理,对公路配送运输环节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5.1.4负责公路配送数质量纠纷的受理和协调处理,负责对公路配送运输超耗数量进行审定。5.1.5负责油品公路配送稽查制度的制定,组织开展稽查培训工作。5.1.6负责稽查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5.1.7负责受理与公路配送相关的投诉和举报工作。5.1.8负责同承运商议定油品公路配送的其他管理工作。5.1.9负责制定公路配送运行应急预案。5.1.10负责承运车辆及驾驶员黑名单。5.2调运处是油品公路配送的归口职能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5.2.1负责构建公司物流配送优化体系,完善油品公路配送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5.2.2负责承运商的甄选、管理和考核。5.2.3负责公路配送信息化建设及公路配送交接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5.2.4负责公司配送资源的保障。5.2.5负责油品公路配送运费的结算。5.2.6负责公司油品公路配送的铅封采购和管理。5.2.7负责对油品公路配送运行和时效进行评价、监督。5.2.8负责组织所属各单位、承运商对加油站送货运距进行测量确认。5.3质安处职责:5.3.1负责油品公路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