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初中知恩学生食堂承包合同 甲方根据需要将饭堂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经以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方根据学校师生膳食需要经招投标将食堂和服务部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将共同遵守、执行下列之条款
一、承包起止时间:2013 年 8 月 25 日至 2013 年 月 日止
二、承包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给甲方承包金:_ _ _ 万_ _ _ 仟_ _ _ 佰_ _ _拾_ _ _ 元_ _ _ 角_ _ _ 分
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食堂和服务部内场地和固定资产提供给乙方经营使用
2、食堂开业停业时间由甲方根据校历安排统一规定
3、甲方对乙方经营的食堂存在卫生、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等方 面有检查监督权力,乙方应服从甲方职能部门管理,并予以积极配合
甲方总务处负责人有权了解和查看乙方财务经营收支状况
4、甲方尽量协助乙方引导师生在本食堂用膳,但乙方不得干涉学生在校内外选择就餐的自由
5、甲方每日由膳食监督管理人员检查食堂经营管理情况
检查项目包括采购、清洗、烹饪、售卖、留样、卫生状况、服务态度等方面
(二)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乙方对其承包的食堂享有经营自主权,必须独家经营,不作分包
同时,乙方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消防安全法》及学校的相关规定
2、承包后乙方可以在食堂内向学生供应三餐,严禁供应各类酒和香烟,否则按乙方违约处理
情节较轻罚款 200 元,情节严重的罚款5000 元以上直至强行终止合同,并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