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 校 食 堂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 试 行 ) 为 健 全 食 堂 管 理 制 度 , 规 范 食 堂 财 务 收 支 行 为 , 使 食 堂 工 作 更 好 地 为 教 学 服 务 、 为 师 生 员 工 生 活 服 务 , 按 照 财 务 管 理 的 要 求 , 结 合 《 中 小 学 会 计制 度 》 及 我 市 中 小 学 食 堂 管 理 的 实 际 , 制 定 本 制 度
第 一 部 分 食 堂 工 作 人 员 岗 位 职 责 一 、 人 员 配 备 1、 学 校 食 堂 管 理 实 行 校 长 负 责 制 , 学 校 必 须 明 确 一 名 副 校 级 以 上 干 部 分 管 食堂 工 作
审 批 食 堂 收 支 、 往 来 、 采 购 等 事 宜
2、 学 校 食 堂 按 照 不 相 容 岗 位 分 设 的 要 求 , 设 置 会 计 、 出 纳 、 采 购 、 保 管 等 工作 岗 位 , 建 立 食 堂 工 作 人 员 岗 位 责 任 制 , 明 确 责 任 , 各 司 其 职 , 相 互 监 督
3、 学 校 必 须 配 备 有 一 定 专 业 技 能 的 食 堂 财 务 人 员 , 出 纳 由 学 校 行 政 报 账 员 兼任
食 堂 会 计 人 员 业 务 上 接 受 学 校 会 计 的 指 导 和 监 督
4、 财 会 人 员 因 故 调 离 本 岗 位 , 按 有 关 规 定 办 理 交 接 手 续
二 、 岗 位 职 责 ( 一 ) 会 计 1、 会 计 必 须 依 据 《 食 堂 会 计 核 算 细 则 》 ( 试 行 ) 的 要 求 设 置 “总 分 类 账 ” 、“三 栏 式 明 细 账 ” 、 “多 栏 式 明 细 账 ” 、 “固 定 资 产 备 查 账 ” 等 账 簿 进 行 核 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