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管理暂行规定》的精神,为确保我校学生公寓的安全、稳定、卫生和秩序,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学习、娱乐、休息的重要场所,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阵地,也是检验、展示学校教育质量、学生综合素质、校园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窗口。创建整洁美观、安全舒适、文明健康、文化生活丰富的学生公寓是学校和广大学生的共同责任。 三、在我院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和学生处的领导下,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全面负责学生公寓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二章 住宿管理 一、学生住宿由所在校区公寓管理中心统一安排。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要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安排学生住宿房间。各系部要以班级为单位 具体安排学生住宿,更好的发挥班集体的作用。 二、新生入学,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凭校招生办提供的新生名单和有关报到资料 将 学生宿舍 分 配 到系。转 学、复 学的学生凭教务处开 具证 明到公寓管理中心办理住宿手 续 。毕 业 或 休、退 学的学生,必 须 在接 到离 校通知 单后 三日 内 办理完 退宿手 续 ,离 开 宿舍 。 三、寒 、暑 假 原 则上 不 安排学生留 校住宿,确因 学习、勤 工助 学等特殊 情 况需 留 校住宿者 ,须 经 本人 申 请 、学院同意 ,在宿管部门 办理假 期住宿证 ,交 纳 住宿管理费 后 方 可 留 校住宿。 四 、 学生必 须 严 格 遵 守 学生公寓作息制度,自 觉 按 时 熄 灯 ,严 禁 早 出 晚 归 。确因 特殊 情 况 晚 归 者 须 向 管理员出 示证 件 ,说 明原 因 ,并 办理登 记 手 续 后 方 可 进入宿舍 。 五 、男 、女 生不 准互 串 宿舍 ,若确因 工作需 要或 特殊 情 况 ,须 经 管理员登 记允 许 后 方 可 进 入。 六 、 学生必 须 严 格 遵 守 学生公寓各项 管理规定,服从 宿管人 员的管理,不得 拒 绝 宿管人 员的检查 ,不 得 妨 碍 宿管人 员的正 常 工作,严 禁 无 理取 闹 。 七 、学生公寓不 准私 自 留 宿外 来 人 员,严 禁 夜 不 归 宿、留 宿异 性 或 在异 性 宿舍 住宿。 八、学生必须在指定的房间住宿,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调换、严禁在校外租房住宿。 九、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