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宁 波 市 工 程 监 理 企 业信用评价标准(试行) 一级指标 (权重) 二级指标 (权重) 三级指标 分值 评分规则 企业基础 信用信息 (权重20%) 企业资质 (权重20%) 1-1-1 综合 100 根据当前企业的资质、办公场所的实际情况评分,由企业注册地(外地企业为首次备案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计输入。 办公场所须为非住宅类,面积最低标准:甲级和综合资质企业300平方米;乙级及以下企业100平方米。 1-1-2 甲级 90 1-1-3 乙级 80 1-1-4 丙级 70 办公场所 (权重20%) 1-2-1 符合标准,自有 80 1-2-2 符合标准,租赁 70 1-2-3 自有办公面积超出标准一倍及以上 100 1-2-4 不符合标准 0 企业经营情况 (权重30%) 1-3-1 排名前10名 100 根据系统当前时间向前追溯一年范围内企业在宁波市签订监理合同的总金额(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合同备案的数据为准)排名情况评分,由工程所在地合同备案管理部门负责核实、输入。 1-3-2 排名 11-25名 90 1-3-3 排名 26-50名 70 1-3-4 排名 51名以后 60 企业纳税情况 (权重30%) 1-4-1 排名前10名 100 企业在每年 6月初前将上年度在宁波市的完税证明材料报企业注册地(外地企业为首次备案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企业注册地(外地企业为首次备案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 6月底前核实、输入。 1-4-2 排名 11-25名 90 1-4-3 排名 26-50名 70 1-4-4 排名 51名以后 60 市场经营活动信用信息 (权重30%) 企业经营管理行为 (权重40%) 2-1-1 企业未按规定设置相应职能部门、无相应办公条件,根据情节轻重,扣 20,50,100 根据系统当前时间向前追溯一年范围内各建筑业管理部门对企业的检查情况汇总评分,由组织检查的部门负责输入。2-1-1至 2-1-4由企业注册地或首次备案地管理部门负责监督评分。 2-1-2 企业职能部门未按规定配备专职人员,或人员未到位的,根据情节轻重,扣 10,30,100 2-1-3 企业未按规定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保手续,每人扣 5 2-1-4 未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管理网络,每项扣 5 2-1-5 相关制度及专项活动未落实,每项扣 5 2-1-6 企业未履行对项目监理部的管理职责,每项扣 10 2-1-7 对各管理部门下发的整改要求,逾期未整改的,每次扣 30 2-1-8 企业在整改期限内整改不力的,每次扣 10 2-1-9 无故不参加管理部门组织召开的工作会议或参加人员不符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