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焊接、作业气割 安全生产通则 一、 员工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法制观念,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二、 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生产作业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水上作业穿好救生衣;机械转动部位作业不准穿戴手套;电工、焊工、机加工等作业人员进入岗位严禁配戴金属饰品
三、 正确使用各种工装设备及设施,注意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和设施的安全运行和使用
四、 不准随意拆除或损坏照明、信号、仪表、警戒标志等各种安全装置
五、 新进员工、实习、培训及临时人员、劳务工、变换工种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及考核不合格,不准独立操作
特种作业人员须经专业培训并取证
六、 工作时应集中精力,坚守工作岗位,不准随意启动与己无关的设备;不准把设备擅自交给他人使用;不准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不准带无关人员进入;不准穿拖鞋、背心和赤膊;上船作业不准穿短袖;工作时间不准饮酒
七、 两人以上作业时,必须有主有从,相互照顾配合,确保安全
八、 严禁违章指挥及违章操作,工具设备不得超重、超压、超载、超负荷使用
九、 严禁攀登吊运中的物件以及在吊运物件下方通过或停留
十、 高出作业时,严禁向下投掷工具、材料、余料等物件,随身携带的工具、物件须放稳妥,防止落下伤人
十一、 爱护各种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用,放置地点的周围,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十二、 变配电站、制氧站、液化汽站、乙炔站、空压站、发电机房、油库、化工中转库等要害部门,未经同意不得入内
十三、 生产作业场所要按清洗、清扫、整理、整顿和安置管理的要求,认真做好文明生产,做到工完、料清、场地清
十四、 各类油料、含油废水、工业毒品、垃圾等,应倒在制定地点或容器内,不准乱倒乱抛
十五、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下班必须切断电源、气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