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一条 为了改善公司生产中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的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条 公司必须树立“安全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由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总体负责,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来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因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机构与职责 四条 公司应该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来总体组织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安委会应该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检查和监 督 生产安全,调 查处理发 生的事故等工作
安委会的日 常 事务 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 公室 (以下简称安委办 )负责处理
五 条 公司下属 生产单 位 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 组,负责对本单 位 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 育 ,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 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 督 检查,贯 彻 执 行安委会的各项 安全指 令,确 保生产安全
安全生产小 组组长 由各单 位 的领导任命 ,并 按 规定配 备 专 (兼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各机楼 (房 )、生产班 组要选 配 一名 不 脱 产的安全员
六 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 :单 位 行政 一把 手 是本单 位 安全生产的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 (兼 )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 位 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七 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 职管理干 部职责: 1
经常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 检查
深 入 现场 指 导安全生产工作
遇 有特 别 紧 急 的不 安全生产情况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