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目 的 为 加 强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 准 确 辨 识 安 全 风 险 , 评 价 其 风 险 程度 , 并 进 行 风 险 分 级 , 从 而 进 行 有 效 控 制 , 实 现 事 前 预 防 、消减危害、控 制 风 险 的 目 的
第 二 条 范围 本 办 法 适 用 于 公 司 范 围 内 安 全 风 险 的 辨 识 、评价分级和控制管理
安 全 生产双体系/双重预防机制全 套的 资料,需要的话求球:324319245
第 三条 编制 依据 《安 全 生 产 法》(主席令第 13 号) 《山东省安 全 生 产 条例》(2006 年 6 月 1 日) 《关于建立完善风 险 管控 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 防 机制的 通知》(鲁政办字〔2016〕36 号) 《关于深化安 全 生 产 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 动推进 企业安 全 风 险 管控 工 作 的 通知》(鲁安 发﹝2016﹞16 号) 《加 快推进 安 全 生 产 风 险 分 级 管控 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 作 方案》(鲁安 办发〔2016〕10 号) 第 四条 术语和定义 1)危险 源(风 险 点):危险 源是指一个系统 中具 有 潜 在 能 量和物 质 释 放 危险 的 、可 造 成 人 员 伤 害、在 一定的 触 发因 素 作 用下 可 转 化为 事 故 的 部 位 、区 域 、场 所 、空 间 、岗 位 、设备 及 其位 置
它 的 实 质 是具 有 潜 在 危险 的 源点或 部 位 , 是爆 发事 故 的 源头 , 是能 量 、危险 物 质 集中的 核 心 , 是能 量 从 那 里 传 出 来 或 爆发 的 地 方
2) 风 险 辨 识 : 识 别 风 险 点 的 存 在 并 确 定 其 特 性 的 过 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