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颍河安徽段航道整治工程 建设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沙颍河航道整治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施工作业条件,减少施工伤亡事故,切实保障施工人员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项目范围内工程应当遵守本办法
部省上级文件另有规定的遵照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沙颍河安徽段航道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以下简称“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是指沙颍河安徽段航道工程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施工安全标准,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安全生产管理等所需的费用
第四条 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管理坚持“项目计取、以实计量、过程监控、专款专用、确保需要”的原则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及计量方法 第五条 根据国家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 号)和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关于《安徽省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管理办法》(皖安监综„2004‟147号)的规定,结合《安徽省公路水运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建设指南》及本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和计量方法作出规定
第六条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 (一)安全部门办公设备费用类 1
安全部门办公费用,包括电脑、专用小型打印机、照相机、文件资料柜等; 2
配备安全检查车辆的,每月给予车辆使用费6000元
(二)安全培训教育类 1
“三类人员”(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包括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专兼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