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 全 风 险 分 级 管 控 和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双 重 预 防 管 理 办 法 第 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安全生产风险管理,规范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与管控工作,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等法律法规、浙建集团关于《深入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以及集团《管理手册》与《程序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风险,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可能性和损失程度的组合。 第三条 风险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把安全风险预防关口层层前移。 (二)突出重点、分级管控。对不同施工专业、区域、工序、环节进行安全生产综合评估, 确定安全风险等级,采取差异化的管控措施,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三)自辨自控,自查自治。明确集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发挥主体主观能动性,组织实施双重预防机制。 2 (四)动态管理,分类整治。通过辨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分类治理的动态管理。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工程项目部对安全生产风险的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集团两级对其进行的监督管理。 第 二章 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 第五条 集团生产安全部为双重预防机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相关办法的制订,指导和参与各施工项目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以及重大安全专项方案的审核,监督各二级单位对项目重大安全风险的管控及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并定期上报各类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报表。 第六条 二级单位是各所属项目实施双重预防机制的直接管理单位,由所属生产安全科负责组织或参与相关工作,包括组织或参与所属施工项目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以及重大安全风险专项方案的审核,监督项目部对较大安全风险的管控,定期落实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督促整改,审核各类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报表数据并上报生产安全部。 第七条 项目部是双重预防机制的主体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以及重大安全风险专项方案的编制、报批和组织专家论证,落实项目各类安全风险的管控,督促班组对低风险点的管控,定期实施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督促整改, 3 统计各类风险管控和隐患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