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报废及出售管理制度(试行)为规范公司报废物料管理,明确废物废料处理流程,特制订本制度。一、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仓、下属各项目部对于报废物料的处理。2、本制度所称的物料,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不能利用的材料或无法修理的工具设备,如废方木、废层板、废钢筋头等。二、管理职责1、材料处作为报废物料处理的直接责任部门,必须把好第一关,负责对项目部上报的报废物料的检查核实,确定报废标准(即什么样的材料可以卖掉和什么样的不能卖)并上报公司领导进行审批,并负责指定材料报废出售总负责人、做好出售现场管理、责任落实到人、签订好责任状等工作。2、各项目部或总仓及材料处负责提出物料报废处理申请,并负责依据公司领导审批的报废标准监督责任班组做好废料的筛选、分类堆放以及废料出售现场监督等工作。3、财务处、督查处、土建公司作为材料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确定各处室现场监督责任人,负责对于项目部上报的报废物料是否符合报废标准进行现场核实,签署报废意见,监督废料销售等工作。三、处理流程1、报废标准确定根据项目部实际时间需要,应该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由项目部或总仓及材料处提出废料出售申请,填写《物料报废申请单》(附件一)经项目部负责人、材料员、督查员签字后上报材料处,材料处负责人必须在收到申请单后 1 天内到现场检查后,在 2 天内完成与土建公司及财务处、督查处形成书面废料处理标准意见,并由材料处上报公司总经理进行审批。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材料处负责将废料处理标准复印件发给财务处、督查处、项目部、土建公司。2、废料分类由项目部或总仓负责依据材料处下发的废料处理标准,对报废的物料按标准进行筛选,对于符合利用标准的,不得作为废料进行处理。由项目部或总仓在筛选过程中,将不符合利用标准的,单独进行堆放,筛选完毕后通知材料处。对于应该由责任班组进行筛选并分类堆放的,必须由班组来完成,如班组在事先书面告知的情况下未按时完成的,项目部可派员进行处理,并按一工算两工的原则由班组承担清理费用,由项目部做好分摊确认工作。3、废料检查对于项目部或总仓筛选完毕单独堆放的废料,由材料处组织督查处、土建公司、财务处等职能处室进行现场检查,并由各相关处室检查人员在《物料报废申请单》上签字确认后,由材料处上报公司总经理进行审批。4、废料出售询价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材料处负责废料出售市场询价,并由各收购人到现场看样,填写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