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 施 汽 车 强 制性项目检验和定型试验规程的规范性要求 2004-07-20 各 有 关 单 位 : 根 据 实 施 国 家 强 制 性 标 准 和 汽 车 新 产 品 检 验 及 汽 车 产 品 审 核 的 需 要 ,汽车 新 产 品 鉴 定 检 验 技 术 工 作 组 依 据 《 公 告 》 管 理 的 有 关 规 定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的基 础 上 , 提 出 具 体 要 求 , 编 制 了 《 实 施 汽 车 强 制 性 项 目 检 验 和 定 型 试 验 规 程 的 规范 性 要 求 》 , 请 有 关 单 位 规 范 实 施
原《 汽 车 强 制 性 项 目 检 验 和 定 型 试 验 规 程 的补充规 定 (2001 版)》 和 《 汽 车 强 制 性 检 验 和 定 型 试 验 规 定 的 第一号修正通知》及 《 汽 车 强 制 性 检 验 和 定 型 试 验 规 定 的 第二号修正通知》 不再执行
检 测机构清单 附件二
汽 车 强 制 性 检 验 项 目 表 附件三
检 测机构汽 车 强 制 性 检 验 项 目 清单 附件四
检 验 报告 编 号规 则 实 施 汽 车 强 制性项目检验和定型试验规程的规范性要求 一 、关于检测机构和检测报告 1
检测机构对车辆产品的检验工作要严格遵照原国家经贸委公告《车辆产品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2001 第 12 号)
检测机构清单见附件一
强制性项目检验和定型试验的检验报告均使用代码章,委托检验使用机构名称章
汽车新产品定型试验须由国家发改委(包括原国家经贸委)认可的车辆产品检验机构承担,同时出具试验报告
对于新开发的汽车基本型(含用已定型底盘开发的客车 B 类基本型)和基本型底盘,由国家级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承担并出具试验报告
检测机构定型试验授权范围见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