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管理制度 为保证各学科实验教学的安全、正常、有序进行,提高各类实验物品的利用率、完好率,特制定本实验教学管理制度
(1)每学期开学后,各年级物理、化学、生物、备课组长必须将本学科的教学实验进度告知实验室,以利于实验室作有关准备工作
(2)实验前,任课老师必须认真按要求提前填好《中学实验(专用)室使用联系表》
演示实验提前三天,学生进实验室分组实验上课须提前七天
实验员根据通知单准备实验用品
(3)任课老师对演示实验应提前操作检验,以免课堂演示失败
器材用毕后,任课老师应清理好实验器材连同剩余药品及时归还,防止实验器材和药品遗失
领还实验仪器和药品不得让学生代理
(4)学生实验课前,任课老师必须先到实验室对学生实验的仪器和药品进行验收
实验完毕,任课老师须同实验员一起验收仪器、药品之后方能离开
仪器如有损坏,按实验室有关规定处理
(5)任课老师应教育学生遵守实验室有关规定,应要求学生进入实验室后按实验小组坐好并保持安静,不能高声谈笑、打闹,不准吃东西,不准随地吐痰、乱 丢 纸 屑 ,不准向 水 池 乱 扔 杂 物(废 液 、废 渣必须倒 在 指 定的地方
)保持室内 整 洁
(6)学生实验过 程 中,任课老师要加 强 巡 视 和指 导 ,及时纠 正学生违 规操作行为
任课教师中途 不得离开实验室,不得做 与 实验无 关的事 情 ,保证实验正常进行
(7)在 学生实验中,因 违 反 实验操作规程 造 成 仪器损坏或 遗失实验器材者 ,任课老师要及时处理以避 免引 发 安全事 故
(8)如有意 外 事 故 发 生,任课教师和实验员应及时作出 反 应和处理,指 导 学生听 从 老师指 挥 和安排 ,并报 告学校 相 关负 责 部 门 领导 以启 动 学校 安全预 案 ,及时保障 学生的生命 安全
(9)任课教师平 时对学生加 强 实验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