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投诉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求迅速处理客户投诉(客诉)案件,维护公司的信誉,促进质量改善与售后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范围 包括客诉表单编号原则,客诉的处理、追踪改善、成品退货、处理期限,核决权限及处理逾期反应等项目
第三条 适用时机 凡本公司产品遇客户反应质量异常的申诉(以下简称“客诉”)时,依本施行办法的规定办理
(如未造成损失时业务部或有关单位前往处理时,应填报“异常处理单”反应有关单位改善)
第四条 进行客诉处理时,必须依据客诉处理程序来进行
第五条 客诉分类 客诉处理作业依客诉异常原因的不同区分为: (一)非质量异常客诉发生原因(指人为因素造成)
(二)质量异常客诉发生原因
第六条 处理部门 项 目 客户投诉调查及处理 成品退回处理 客户投诉改善及追踪 客户 投诉 反应 调查 责任归 属判定 处理期 限管理 检验 收料 改善表 提出 改善项目拟定 改善项目确认 改善项目执行 改善项目督促 主 办 部 业 务 部 制造部 总经理室 生产总经理室 生产品检科 仓 储 单 位 总经理室 制 造 部 总经理室 有关总经理室 生产管 门 门 (质量管理部) 管理组 管理组 生产管理组 生产管理组 部门 第七条 处理职责 各部门客诉案件的处理职责 (一)业务部门 1.详细检查客诉产品的订单编号、料号、数量、交运日期
了解客诉要求及确认客诉理由
3.协助客户解决疑难或提供必要的参考资料
4.迅速传达处理结果
(二)质量管理部 1.进行客诉案件的调查、上报以及责任人员的拟定
2.发生原因及处理、改善对策的检查、执行、督促
3.客诉质量的检验确认
(三)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 1.客诉案件的登记,处理时效管理及逾期反应
2.客诉内容的审核、调查、上报
处理方式的拟定及责任归属的判定
4.改善客诉方案的提出、执行成果的督促及效果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