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认真落实“预防为主、定期检查、强制维护、视情修理”的原则,根据《辽宁省道路运输条例》、《辽宁省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道路运输车辆包括道路旅客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客车)、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货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危货专用车)。 第三条 车辆技术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独立的车辆技术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车辆技术管理水平,使安全同技术管理相协调。对营运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权责明确、正确使用、分类管理、综合检测、定期维护、适时更新和强制退市的综合性管理。 第四条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应依靠科技进步,采取现代化管理方法,推广检测诊断、计算机应用和卫星定位系统等先进技术,开展多种形式的职工教育和专业培训,提高车辆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应通过管理的信息化、网络化,实现资源共享、提 2 高服务效率、服务质量和应急保障能力。 第五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作为车辆技术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履行管好、用好、维护好车辆,提高装备素质,确保车辆在使用全过程中的技术状况良好,实现道路运输的安全、节能、环保和高效的职责。 第六条 国家鼓励发展符合道路运输市场需要的先进、适用、低耗和节能的车型,鼓励客车选用燃气、双燃料、电驱动和混合动力的车型。 第七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的管理监督工作。 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履行道路运输车辆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二章 车辆技术条件及管理 第一节 车辆技术条件 第一条 道路运输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技术条件: 1、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 2、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符合《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3、以燃气或者柴油为单一燃料,总质量超过 3500千克的客车、货车和危货专用车的燃料消耗量应分别满足交通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