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环境TVOC 作业指导书 (依据标准: GB50325-2001 附录E ) 一、适用范围、技术标准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类建筑物室内空气中总挥发性有机物浓度的检测
技术标准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附录E
二、仪器设备、环境条件 2
1 仪器设备 2
1 G-3900 型气相色谱仪:带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
2 毛细管柱:长50 米,内径0
32mm 石英柱,内涂覆二甲基聚硅氧烷,膜厚(1~5μm)操作条件为程序升温,进样器温度为250℃,分流比为1:40
3 热解析装置 2
4 Tenax-TA 吸附管:是外径6
3mm,内径5mm, 长90mm 的玻璃管,吸附管装填 Tenax吸附剂,管的两端用玻璃纤维堵住
5 标准器: 苯,甲苯,对(同)二甲苯,邻二甲苯,乙烯,乙苯,乙酸丁酯,十一烷均为色谱纯
6 空气采样器:使用前后,用皂膜流量计校准采样系统的流量,误差应小于±5 %
2 环境条件 检测室温度: 2 0 ±10℃ 湿度:60±10% 三、采样方法及样品数量 3
1 吸附管的活化:将吸附管安装在热解吸仪上,用纯氮气 3 2 0 ℃下脱附 30min,冷却至室温后,将此管放入有密封措施的具塞比色玻璃管中,可保存 3天
2 采样 3
1 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完工至少 7d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
2 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抽查有代表性的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抽检数量不得少于 5%,并不得少于 3间;房间总数少于 3间时,应全数检测
3 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 凡进行了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且检测结果合格的,抽检数量减半,并不得少于 3间
4 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 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点应按房间面积设置: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