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件2-1 武汉合众健康社区一期二标段7#、9#、11#、13#独立生活楼室内精装修工程技术规范及要求 一、工程说明 本工程包括 7#、9#、11#、13#独立生活楼室内精装修
二、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达到国家施工一级建筑工程装修装饰资质
2、必须具有类似大型精装工程经验,投标时附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证明材料
三、施工依据 业主认可的设计效果图、设计单位提交之经业主共同书面认可的相应的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未注明之处,以较高之标准执行)、经业主审定的材料样板和实物样板间及物品设备、物料表及材料清单、业主发出的有关指令、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国家及项目所在省市现行最新版之相关规范要求
如以下不同规范或标准之间有互相抵触之处,以要求高的一个规范或标准为准
未得招标人有效授权人同意,不可取消或替代以下任何规范或标准
如国家、地方有关当局对规范或标准进行了更新,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采用最新的、最全面的规范或标准
四、一般要求 1、7#、9#、11#、13#独立生活楼室内精装修按照精装施工图实施
投标单位必须配置现场设计师,对图纸、现场进行详细勘测,对可能发生的现场签证、设计变更提出设计解决方案,并经业主设计管理部审核后再进行投标报价
施工合同一旦签订,业主不再承担非甲方要求的现场签证、设计变更产生的额外费用
2、完成独立楼的精装修工程(含保洁),达到竣工验收交付标准
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进场通知书为准,施工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进场时间;甲方可根据市场形势来调整整个施工计划,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配合并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赔,若因中标单位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甲方将按合同对乙方进行处罚
3、乙方在进场前应按照甲方的公司管理规定,办理相关的进场手续并在收到进场通知书 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材料样品报审手续,相关进场备案手续等
(1)收到进场通知书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