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范 (2 0 0 8 年7 月2 3 日第三届西安市室内装饰协会会长办公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保证 作业人员的安全,保证相邻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规范。 第二条 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 第三条 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应当建立安全责任制度。 室内装饰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企业安全施工负有全面领导 责任应与施工现场负责人签定安全责任书。 施工现场负责人为工程施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施工现场负责人应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签定安全责任书。 未签定安全责任书,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不得擅自 (一)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图纸;确需改变设计图的,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 (二)不得拆除、破坏承重墙体、梁、板、墩、柱等结构; (三)需要拆改室内供暖设施的,应当征得供暖管理机构同意; (四)不得擅自拆改室内燃气管道及配件,确需拆改的,应征得燃气管理机构的同意。 (五)需要改动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并作闭水实验; (六)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定,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 (七)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范,保证相邻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五条 电、气施工安全 (一)电气开关柜(箱),按规定制作安装,完整带锁, 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并按规定设置。 (二)各类电器设备、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必须 接实、接牢,以免线路过热或打火断路,发生问题应立即修理。 (三)存放易燃液体,可燃气瓶和电石的库房,照明线 路穿管保护,采用防爆灯具,开关设在库外。存放防火器材的库房由专人管理,施工人员须了解使用方法。 (四)穿墙电线和靠近易燃物品的电线须穿管保护,灯具与易燃物一般应保持30 ㎝以上间距,大功率灯泡要加大间距,工棚内不准使用碘钨灯。 (六)施工现场采用三相五线制的配电方式,采用多级保护措施,增 设漏 电保护开关,设置分 段 保护,严 禁 接地 导 线上加设开关装置,移 动电箱电缆 采用五芯 线,并严 格 按照TN-S 体系 的要求 进 行 保护接地 。 (七)在检修设备和接线时应由二人进行,检修前应停止对该设备供电,并在开关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识牌。工作前必须进行验电。 (八)禁止带电作业,确需带电作业时,应有专人监护,所有工具均应有绝缘把手。并应按规定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鞋,站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