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您 有 自 己 的 家 庭 医 生 吗
家庭医生是对服务对象实行全面、及时、有效的针对性医疗保健服务和照顾的新型医生,对服务对象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
2017年 2月 27日,省医改领导小组印发《青海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确定从今年起,在试点的基础上面向全体城乡居民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签约群众通过自己的家庭医生可获得多种形式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
我县家庭医生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执业(助理)医师和具备能力的乡村医生为主,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医师、护士、公共卫生医师、乡村医生等组成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门诊基本医疗服务包、个性化需求服务包方式提供签约服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涵盖国家和地方增补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 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项目,费用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和 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项目补助资金承担,签约居民不缴费
门诊基本医疗服务包包括常见病和多发病的中(藏 )西 医门诊诊治 ,费用由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 筹 基金按 人均40元 总额 预 付 ,个人承担50%的医疗费用
2 个性化需求服务包包括合理用药、就医路径指导、转诊预约服务等,费用原则上由签约居民个人承担,有条件的地区由同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目前确定的收费标准为 3 0 元,试点地区居民个人承担 2 0 元,同级财政财补助 1 0 元
城乡居民可根据实际需求自行选择免费或付费服务项目,与家庭医生签订服务协议后,家庭医生将为签约居民优先提供预约门诊或出诊服务,帮助预约上级医院的专家门诊
对于慢性病患者,延长常用药品一次性处方用量
综合医院、藏医院将组成指导团队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技术支撑,并给予一定比例的医院专家号、预约检查、预留床位等资源,方便签约居民优先就诊、住院和医学检验检查
3 家 庭 医 生 签 约 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