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浙江省未成年人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现状与需求的调查报告① 朱李平、沈明革、李洪曾② [浙江《家庭教育》杂志社,310008] 一、问题的提出 (一) 实践意义 1、 目前家庭教育指导的现实与社会的要求存在脱节的现象。指导实践必须为社会发展的要求服务;指导实践尚不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需要了解指导实践现状,发现不适应的指导实践表现,为适应社会发展进行改革。《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文件含有社会发展对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要求,要把握住当前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是否适应这些要求,首先需要了解家庭教育指导的现状,然后才能制订如何改进指导工作为社会发展服务的策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第五部分“五、重视和发展家庭教育”第十三条提出“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的要求,1这一要求反映了中国当代社会发展向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提出的要求。是否达到这一要求,需要了解目前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和 0-3 岁早教指导中心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时,是否包含有对家长进行“教育观念”、“教育能力”和“教育方法”的指导内容。 2、 目前家庭教育指导的现实与家长的需求存在脱节的现象。指导实践应该符合家长的特点和家长对指导的需求;不符合家长特点、不能满足家长需求的指导将影响家长继续接受指导的积极性,不能获得预期的效果;了解家长的特点和家长对家庭教育指导的需求是指导实践为家长服务的基础。指导者不仅要读懂学生这本书,还要读懂家长这本书。 3、 目前家庭教育指导政策的制订与家庭教育指导的现实存在脱节的现象。决策过程的科学和民主应该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制订过程中得到体现;正在制订的《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和《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大纲》等政策性文件的制订,应该符合家庭教育指导的现实状况并能满足作为指导对象的未成年人家长的合理需求;了解家庭教育指导的现实状况和存在问题,了解作为指导对象的未成年人家长的特点和需求,是家庭教育政策性文件制订过程具有科学性的保证。 (二) 理论价值 1、 具有中国特色的家长教育理论体系,应该建立在未成年人家长的特点、家庭教育 ① 本调查报告为“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家长教育的研究”课题的阶段研究成果,该课题为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