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宿 松 县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常规管理工作评分细则 一、德育工作(15 分) A1 ( 1 分) 1、 学校每学期有德育工作计划、总结0
5 分——提供09 年下半年和10 年上半年工作计划, 09 年下半年工作总结
无公章、日期每份扣0
1 分,最多扣0
2、根据计划开展德育工作0
5 分——根据计划查开展德育工作情况(查计划和过程性资料)
A2( 5 分) 1、《规范》上墙0
5 分——未上墙扣0
2、学校有对教职工进行师德教育的相关材料0
5 分——有教师参加全县演讲的得0
3 分,有开展“双评”活动的方案及开展评比的过程性材料得0
3、有举报教师在外兼课或办补习班2 分——举报查实扣1
5分 ,受上级处分的再扣0
4、教师在编不在岗经举报查实扣2 分
5、教师越级集体上访或教师师德差造成社会影响及教师计划外生育,受到上级或公安司法机关处罚的此项不得分
A3( 3 分) 1、 学校有健全的学生组织0
5 分 (初中有学生会、共青团组织及各班班委会;小学有少先队组织和各班班委会)——无组织机构名单每个扣0
1 分,最多扣0
2、各项组织有计划、总结各0
5 分——提供09— 10 学年工作 - 2 - 计划、09 年下半年工作总结,缺一份扣0
1 分,最多扣1 分
3、根据计划开展活动有记载1
5 分——根据工作计划开展活动,每期不少于3 次,少一次扣0
每次活动有方案、记录、总结,每缺一项扣0
1 分,最多扣1
A4( 2 分) 1、有升降国旗制度0
5 分——有升降国旗制度得0
5 分 ,制度中有升旗无降旗规定的扣0
2、有升国旗及讲话记录或讲稿1
5 分——每期不少于10 次,每少一次扣0
2 分,至多扣1
校园内无国旗、无旗台、无旗杆的该项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