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City &Gu ilds 考试认证中心分享 1 对外汉语教师汉语语法偏误分析 一、偏误分析的理论基础 第二语言的教学过程,也是第二语言学习者的习得过程。中介语理论提出,学习者自身存在着一个介于第一语言与目的语之间的动态的语言系统——中介语,并重视对这一语言系统的研究。研究时主要采用偏误分析的方法,即关注学习者在第二语言学习过程中所产生的错误,并进行系统地分析研究,以探求第二语言习得的过程和规律。因此,教学中一般的纠错并不等于偏误分析,进行偏误分析首先要区分“失误”(mistake)和“偏误”(error)。 失误是指在特殊情况下产生的语言错误,比如注意力不集中、疲劳、粗心或紧张等,具有偶然性。第二语言学习者和操母语的人都有可能发生这类错误,而且在错误发生之后有能力进行改正。所以,它属于语言运用范畴,不能反映说话人的语言能力。例如在一位学习者的同一篇作文中,先后出现了以下两句话: (1)*从4月份的第三(个)星期开始,我妈妈每天给我打电话,想让我回家。 (2)从5月份的第四个星期开始,电视台停止播放那首歌。 前一句遗漏了量词“个”,而句法环境相同的后一句却未遗漏,可见前面的错误是由于她的疏忽产生的,属于失误。 偏误是指第二语言学习者在使用语言时不自觉地对目的语的偏离,是以目的语为标准表现出来的错误或不完善之处。这种错误是成系统的、有规律的,反映了说话人的语言能力,属于语言能力范畴。例如: (3)*天上都是黑云,看起来(要)下雨了,我们快回家吧! (4)*快八点了,你(要)起床了。 以上两例均出自初级阶段学习者的作业,由于他们还没有熟练掌握助动词“要”的用法,所以在该使用的地方却没有使用,这是他们在特定阶段的语言能力的表现,具有普遍性,所以他们所犯的错误属于偏误。 在教学实践中,纠错应该以偏误为对象,进行有效地分析。这样,才能有助于教师了解偏误的成因,进而预测偏误的发生,积极有效地进行教学。例如: (5)*我每天吃晚饭在食堂。 此例是母语为英语的学习者的偏误。汉语中当时间状语和地点状语共同出现时,地点状语一定要放在动词或动词短语之前,时间状语之后。而英语是地点状语在动词或动词短语之后,时间状语在前或者在句尾。所以学习者会受英语语序的影响,造出有偏误的句子。因此在讲解动词谓语句的语序时,教师应针对学习者的特点,在说明基本规则之外,有目的地设计一些练习,比如列出以上带有偏误的句子,指导学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