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合伙企业)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 担保中心所需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1、《宝鸡市小企业(合伙企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宝鸡市小额担保贷款小企业(合伙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一式二份; 2、小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吸纳扶持对象人员或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企业相关证照原件及复印件(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正、副本,法人代表证,组织代码证,贷款卡、特殊行业许可证等); 4、企业职工花名册,小企业与吸纳扶持对象人员签定的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凭证,缴纳社会保障凭证; 5、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股东或董事会、合伙人同意申请小企业担保贷款的决议; 6、贷款担保申请书; 7、企业自有资金及设备证明材料(验资报告、设备购置发票、大宗进货单据等); 8、经营场地证明材料; 9、企业创业计划书(项目实施地点、资金、设备、市场预测、盈利能力及还贷计划); 10、合伙人或股东参加创业培训的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1、企业完税说明; 12、企业财务报表(上年末及当年近期报表各一份); 13、 反担保所需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企业证照、法人身份证、财务报表、公司章程、股东会同意担保决议、企业贷款卡)
二、经办银行所需资料:(所有资料加盖公章) 1、借款申请书(企业简介、人员构成、生产经营品种、规模、资金周转期、合同定单、年度计划、借款用途及可行性分析、借款期限、借款金额及还款方式)
2、 年检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正在复印件),法人代表个人简历及身份证复印件、还款承诺书、公司简介、特殊行业许可证
3、 企业财务报表(前三年及近期 各一份,审计报告并附财务说明)
4、现金流量表(前三年及近期 各一份)
5、股东会决议原件(股东签字)
6、公司章程 7、验资报告 8、经营场地租赁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