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小型工程本) 发 包 方 : 承 包 方 : 工 程名称:北京市 工程 工 程地点: 北京市 承 包范围:图纸内容 承 包方式: 固定总价 质 量等级(优良或合格): 合 格 工 程承包造价(金额大写) : 万 元整 ¥: 元 北京市建设工程合同(小型工程本)是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 99— 0201)拟定的,适用于建筑面积在2000 平方米以内或承包造价50 万元以内的建筑工程
(贴印花税票处)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 1 条 工期 1
1 本合同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合同工期日历天数为 天
工期如需提前,按约定的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合同工期总天数为 / 天
2 承包方为提前工期采取的相应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经济支出: / 1
3 工期提前或延误的奖罚,由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
/ 第 2 条 图纸
承包方于 年 月 日,向发包方提供 套图纸及电子版一份
第 3 条 发包方、承包方驻工地代表
发包方工程师姓名: ; 项目经理姓名:
第 4 条 发包人工作 开工前办理完毕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构筑物拆迁,地上及架空、地下障碍物清除,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道路接通至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现场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提交办理有关证件、批件的合法手续,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位置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承包方,并于现场交验,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扩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及施工扰民问题,合同签订后/天内组织会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在收到承包方提供的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