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建设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着力打造集群化、系统化、网络化的自媒体工作格局,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XX决定进一步规范各级单位和各类组织自媒体建设与管理,加强和推进自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自媒体以其传播快、覆盖广、影响大等特点,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方面日益发挥重要作用
自媒体公众账号已成为资讯公开、服务大众重要载体,成为密切联系XX、改进工作作风、引导舆论、塑造形象、建设XX网络文化的重要措施
第二条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管媒体的原则,增强对互联网发展的适应性,主动把握网络舆论导向的主动权,实现党管媒体的与时俱进
XX提倡各部门在各级党组织的指导下建设必要的官方自媒体平台
第三条自媒体主要指微博、微信、QQ工作群号、易信、人人、手机报、APP客户端、网络视频、移动电视等新媒体平台
第二章自媒体建设的审批第四条XX禁止任何个人以XX及所属各单位、部门、任何组织的名义开通各类自媒体
第五条XX各单位、部门开通官方自媒体,必须填写《XX自媒体建设备案登记表》,对相关情况(如名称、宗旨、信息发布范围等)进行说明,明确主管领导、后台管理人员,登记表须经所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党委宣传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开通自媒体后,应及时申请认证
如因工作需要,发生自媒体建设分管领导或管理员变更,应重新填写《XX自媒体建设备案登记表》,并及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六条实行年度检查制度
XX各级官方自媒体应每年填写年度检查报告,报XX党委宣传部进行年度审核检查,年审不合格的自媒体,XX有权责令其注销账号或通过新浪网、腾讯网关闭其帐号
第七条XX官方自媒体建设、管理、维护的协调牵头部门为党委宣传部,XX自媒体工作室负责XX官方自媒体的信息审核发布,XX办公室负责自媒体建设的维护、信息监控和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