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系課程發展機制工作指導書中華民國97年04月30日制定系務會議通過WI-20360-001第一條為提升本系(所)之教學品質,承襲本校「以人為本、關懷生命」之辦學理念,並配合國家發展需要及環保、工安衛及綠色科技產業需求
依弘光科技大學課程發展程序書(QP-0040-001)訂定本指導書
第二條本系包括環境工程研究所及職業安全與防災研究所
第三條本系(所)之教育目標在大學部以教授環境工程、工業安全衛生及綠色科技之實務技術,培養環安衛相關領域之操作、維護及分析檢驗等之實務工程人員為宗旨,培育重心在加強工程技術與人文素養之養成教育,培育科技與人文兼具的學生
研究所之教育目標為培養從事環安衛工程,具研發、領導能力之高級環安衛工程師,對環境及工業安全衛生問題具規劃、解決問題之學識及能力,培養理論與實務兼備、高專業素養並能解決實際問題之工程師
第四條課程發展組織由本系(所)課程委員會擔任,負責課程發展機制的開發、規劃與執行,並引進外部資源(產業界、校友雇主、學界之專家及畢業校友)之意見進行課程發展、規劃及調整,並每學年進行課程檢討並改善
完成之課程規劃調整內容呈報系務會議決議後實施
第五條系(所)課程發展機制依規劃設計、審查發展、驗證實施與評鑑改善等階段實施
本系(所)之課程發展機制流程如附件一
第六條課程規劃設計目標及方針本系(所)課程的規劃主要由系(所)課程委員會規劃,就學生於環安衛領域所需具備的基本本職學能、產業需求及系上培育目標,規劃學生需修習的科目及相關專業模組課程,經由系務會議決議後實施
本系(所)課程規劃設計依據方針:一、畢業生在職場須具備之專業技能及職業工作之整體需求
二、雇主聘用工作內容之職責與任務分析,反映至學生所需具備的基本能力
三、建請業界管理階層、學者專家就課程發展規劃的適切性進行討論與修正,並反饋於本系(所)專業核心科目及必(選)修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