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各市卫生局,省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职称工作精神,2007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原则上按照苏人通〔2006〕76号文件执行
现就2007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评审条件2007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按照省下发的卫生类资格条件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制定的专业标准条件进行评审
(一)学历要求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应是国家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认可、列入国民教育系列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学位)
申报医师类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提供医学类学历(学位)
(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申报人员应按照人事部、卫生部专业标准条件规定的工作经历与能力提供材料,本人填写的《任现职后完成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表》应经单位审核并加盖印章
申报人员应按卫生类资格条件附录规定,提交病案或专题报告
对设有病区,以手术病案、住院病人抢救或疑难病案等资料撰写论文的,须提供住院病案
对申报麻醉专业的,除提供2份专题报告外,还需提供2份反映自己业务水平,且本人主持麻醉的麻醉记录单
高评委专家对申报人员提供的病案或专题报告水平进行评价
(三)业绩、成果要求申报人员提供代表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业绩、成果材料
(四)论文、著作要求送审论文必须发表于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认定的公开发行的杂志(标有“ISSN”和“CN”期刊号),非法刊物(中国扫黄打非网www
cn查验)上发表的论文不能作为送审论文
论文内容须与本人申报专业一致
申报副高级资格,如仅提供1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著作,本人须撰写10万字以上
申报社区副高级资格,可提供市级(含)以上专业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第一作者)2篇以上
(五)计算机应用能力及离退休人员申报评审等方面的要求关于计算机应用能力、离退休人员申报等方面的要求,按照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