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 民 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方案(2011-2012) 发 布 日 期 : 2011-07-27 根 据 《 全 民 健 康 生 活 方 式 行 动 总 体 方 案 ( 2007-2015 年 ) 》( 卫 办 疾 控 发 〔 2007〕 189 号 ) , 为 进 一 步 推 动 全 民 健 康 生活 方 式 行 动 工 作 的 深 入 开 展 , 特 制 定 本 方 案 。 一 、 目 标 ( 一 ) 总 目 标 。 进 一 步 扩 大 全 民 健 康 生 活 方 式 行 动 活 动 内 容 及 覆 盖 范围 , 以 “和谐我生 活 , 健 康 中国人”为 主题, 培养健 康 的 生活 方 式 , 创造可持续的 支持性环境, 提高全 民 的 健 康 水平,促进 人与社会和谐发 展 。 ( 二) 目 标 细则。 1.全 民 健 康 生 活 方 式 行 动 的 县区覆 盖 率达 40%。 2.行 动 覆 盖 县区的 行 动 负责人( 或技术骨干) 接受培训的 比例达 100%。 3.组织推 广成熟的 专项技术指导方 案 (减盐、 示范 食堂、快乐 10 分钟、 无烟环境创建等)至少 1 种;成熟的 技术指南( 中 国 居 民 膳 食 指 南 、成人身体活动指 南 、成人超重肥胖指南 、中 国 居 民 口腔健康指 南 等)至少 1 种。 4.行动覆盖县区开展健康主题宣传活动至少 8 次,每次活动直接参与人数至少 100 人。 5.开展示范单位、示范社区和示范食 堂( 餐厅)创建各6 个。 6.选取 4 个县区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指 导员试点工作,每个点至少 150 人。 7.完成开展行动的县( 区)的过程评价所需资料的收集和上报。完成针对全民 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效果评价,提供居 民 食 用盐的摄入量、核心膳 食 指 标及身体活动水平等信息。 二、项目范围 全国31 个省( 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经启动或于 2012 年底前将要启动的县区。 鼓励各省在更大范围内开展项目工作,并探索更加科学、可行的促进行为改变的工作模式。 三、项目任务 国 家 行 动 办 组 织 省 级 师 资 培 训 , 各 省 行 动 办 完 成 对 全 民健 康 生 活 方 式 行 动 项 目 县 区 的 二 级 培 训 。 ( 一 ) 培 训 内 容 。 1. 全 民 健 康 生 活 方 式 行 动 核 心 信 息 。 2. 健 康 生 活 方 式 指 导 员 工 作 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