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沙面岛整治提升工程 甲 方:广州市荔湾区旧城改造项目中心 乙 方: 签订日期: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广州市荔湾区旧城改造项目中心(以下称甲方)与 (以下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 沙面岛整治提升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
项目名称: 沙面岛整治提升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项目地点: 广州市荔湾区
项目规模:本次提升范围为沙面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
沙面南临珠江,北至六二三路北侧,西至珠江隧道西侧,东至人民桥,总体提升面积39
1 公顷,含核心保护范围面积31
4 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7
服务类别:全过程造价咨询
二、服务范围 为本项目提供概算评审服务和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本项目为 EPC模式,从施工图预算审核阶段至项目结算审核阶段的造价咨询服务)
其中,施工全过程造价咨询包括施工、服务类的预算评审、变更签证费用审核、计量 支 付审核、结算初 审等
三、服务期 限 本合同服务期 限 自本项目中标 通 知 书发 出 之 日 起 至项目通 过结算评审和审计完 成 之 日 止
四 、服务报 酬 1
经 甲乙双 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服务报 酬 以人民币 为计算及支 付 货 币
本合同造价咨询服务报 酬 暂 定为人民币 (¥ 元 ),投 标 下浮 率 为: %
具 体计算方法按 第二部分合同条 款 第7 条 的约 定执 行
五 、下列 文件 应 被 认 为是 组 成 本合同的一部分,并 互 为补 充 和解 释 ,如 各 文件 存 在 冲 突 之 处 ,以如 下排 列 次序 在 前 者 优 先 适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