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公共组织”、“公共事务”、“公共权力”、“公共物品”
(1 )公共组织: 公共组织就是以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拥有法定的或授予的公共权力的所有组织实体
公共组织包括政府机构、政府公司、政府事业机构和非营利组织
公共组织的目的是强调向组织外部的人们提供物品和服务,而不是为内部人谋利
公共组织与私有组织一样,也合法的为其雇员谋求利益
(2 ) 公共事务: 公共事务又称公众事务
通常指涉及许多人的共同利益,或引起共同兴趣的政治、经济和其他社会事项
公共事务具有两个特征: ①广泛参与性——公共事务与私人事务的界限在于是否涉及多数人的利益,引起多数人的关切
在社会生活中,有大量公共事务引起群众的议论,把许多人吸引到舆论活动中来
②公益性——公共事务的表现形式是公共物品与公共服务,会使社会成员普遍受益
(3 ) 公共权力: 所谓公共权力,是指在公共管理的过程中,由政府官员及其相关部门掌握并行使的,用以处理公共事务、维护公共秩序、增进公共利益的权力
公共组织供给公共物品,需要控制资源,由此而产生公共权力
公共权力具有以下特征: ①强制性:追究责任、保护或救济
②权威性:合法性、公职、个人魅力以及技术或专门知识所产生的合法的权威
③组织性:选择领导人、雇员、命令服从关系
④特殊的委托——代理关系
公众是公共权力的所有者,在公共权力的运行中,实际上以公众和权力行使者之间建立了一种典型的委托——代理关系
(4 ) 公共物品: 公共物品是指公共使用或消费的物品
公共物品是可以供社会成员共同享用的物品,任何一个人对它的享用都不会影响其他人对它的同时享用,具有非排他性
或者说,该物品的效用扩展于他人的成本为零,因而无法排除他人共享
具有这类性质的服务称为公共服务,具有这类性质的产品称为公共物品
公共物品分为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