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程序是: 1、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分立方案 此与公司合并类似。但在公司分立方案中,除应当对分立原因、目的、分立后各公司的地位、分立后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问题作出安排外,特别应妥善处理财产及债务分割问题。 2、公司股东会关于分立方案的决议 公司分立属于《公司法》上所称重大事项,应当由股东会以特别会议决议方式决定。股东会决议通过方案时,特别要通过公司债务的分担协议,即由未来两家或多家公司分担原公司债务的协议。为了保证分立方案的顺利执行,应当同时授权董事会具体实施分立方案。该授权包括向国家主管机关提出分立申请、编制其他相关文件等事项。 3、董事会编制公司财务及财产文件 根据《公司法》第 185条第 1款的规定,公司分立时应当进行财产分割。为妥善处理财产分割,应当依照第 2款规定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经股东会授权后,应当由董事会负责实施。 4、政府主管机关的批准 此与公司合并须经政府主管机关批准的规则在本质上相同,即公司分立应以政府批准为前提。 5、履行债权人保护程序 根据《公司法》第 185条第 2款规定,债权人保护程序主要涉及分立公告及债务清偿程序:第一,在分立决议做出后的 10日内,将分立决议通知债权人,并于 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 3次,第二,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 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司不得分立。 公司分立经过哪些程序 公司分立是一种法律行为,其不仅涉及公司的变化,还关系到公司债权债务及关系人的利益,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大道的 1、由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分立方案,并同时草拟有关的协议。分立方案涉及的内容包括分立的原因与目的、分立后公司的地位、分立后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问题的安排,尤其是处理财产及债务分割的问题。 2、公司股东会通过分立方案。公司董事会拟定方案后,必须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公司法》第 44条的规定,股东会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并、分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同时,《公司法》第 104条规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公司合并、分立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股东会作出决议后,应授权董事会具体实施分立方案,由董事会向主管部门提出分立申请、编织公司财务及财产等相关文件。另外,《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分立,必须经国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