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处罚办法 为了达到及保持有效的工作水准,所有员工及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工作表现。任何员工如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公司的管理规定,均应当受到处罚。 第一章 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及方法 第一条 对违规人员的处理种类有: (一)批评教育,包括:责令限期改正、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二)经济处罚,包括罚款、少发奖金或目标责任津贴、经济赔偿; (四)行政处理,包括警告、记过、降级、留用察看、辞退。 以上处理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 第二条 员工违规情节轻微且没有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 第三条 因违规行为已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经济损失程度,选择是给予批评教育或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条 员工违规处罚特别规定: (一)受到行政处分的,应同时给予经济处罚; (二)受到记大 过以上行政处分的,同时解 聘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 (三)工作人员因违规受到处理的,违规责任人所在 机 构 可以根据本 级工资 管理有关 规定重 新 核 定其薪 酬 及福 利 ; (四)凡 是受到开 除 处分以及解 除 劳 动 合 同、辞退、除 名 的工作人员不得 重 新 在张 家界 永 鑫 鞋 业 有限公司工作,并以适 当方式进 行公告,通知 各 分厂 及加 工点 不得 聘 用; (五 )受到其他形 式纪 律处分的工作人员,在 解 除 处分前 不得 晋 升 职 务 、职 称 等 、工资 级别,并取 消 当年 评选先 进 资 格 ; 第五 条 有下 列 情形 之 一的,应当从 重 处理: 1 . 故 意 违规且情节严 重 的; 2 . 发生 违规行为后,不采 取 积 极 措 施 挽 回 影 响 或防 止 损失发生 、扩 大 的; 3 . 因违规受过处理再 次 故 意 违规的; 4 . 拒 不承认 错 误 ,阻 挠 、抗 拒 调 查和 处理的; 5 . 隐瞒违规行为的事实真相或者伪造、隐匿、篡改、毁灭有关证据,及授意、指使、强令、胁迫他人隐瞒违规的事实真相或者伪造、隐匿、篡改、毁灭有关证据; 6 . 对检举人、证人、鉴定人、调查处理人打击报复的; 7 . 授意、指使、教唆、强令、胁迫他人实施违规行为的;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 1 . 初次或者过失违规且情节显著轻微的; 2 . 违规后认识错误态度较好,能主动检查纠正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