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一、前提背景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为了贯彻落实全县《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如何保证每一位学生都能够达到最低限度的学习水平,保证教育活动能够充分的适应每一位学生的需要与兴趣,又能够充分的发挥他们的个性,如何使学生要达成的目标明晰可见,并且让学生自己也能够清楚的了解“已经能够做到什么,还有哪些尚未达成”。建立全新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势在必行。 二、组织过程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们构建了以学生个体为评价对象,努力做到对每一名学生有比较全面、客观的评价,以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与全面和谐发展相统一的学生素质评价标准。 1. 成立组织机构: (1)校评定工作委员会 主 任:郭晓菲 副主任:刘 艳 魏雪晶 郑 琳 成 员:王丹丹 李宏霞 常 虹 石宇才 - 2 - 职 责:制定《绥棱县第五小学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指导学校开展评定工作,监察调控评定过程,接受和处理各界人士的咨询与投诉,对评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制定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认定评定小组成员;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认定评定结果;监控评定过程。 (2)教师评定小组 组成人员: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评定人员给学生授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评定小组成员不得少于五人。 职责:对所教班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定。 (3)学生会评定小组 组成人员:由各班级学生会人员组成。 职责:对本班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定。 2. 健全相关制度 (1)公示制度。评定的内容、方法、程序及结果的运用等,应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获得“优”等级的名单应在学生所在班级公布,被评为其它等级的学生可向班主任查询。 (2)申诉制度。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者,可向评定委员会提出申诉和举报,评定工作委员会应详细记录各项举报、申诉、查处过程及结果。 - 3 - (3)诚信制度。为工作人员建立诚信记录,如在评定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应予以记载,并在教师或学生的德育评价中给予适当扣分。 (4)监控制度。评定委员会要全面了解有关评定工作的信息,及时纠正评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每年的终结性评定工作结束后应认真进行质量分析并撰写工作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