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是学生评价制度的改革,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管理水平,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供保障。根据《吉林省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要求和教育集团相关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为积极推进我校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结合实际制定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提出教育的“三个面向”和“十六大”精神为指针,结合教育教学实际,构建推进素质教育的小学生评价体系。引导和促进学生的发展与完善,为学生确定个体化发展目标。通过评价促使学生进步和提高,发现学生潜能,发挥学生特长,帮助学生认识自我,以达到教育的培养目标。评价过程要成为促进教学发展与提高的过程,评价强调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同时,贯穿于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从而实施素质教育目标。 二、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和意义 1 、综合素质评价将量化评价和质性评价相结合,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改变了单一考试成绩评价学生的方法,从能力和素质上促进学生发展。 2 、通过综合素质的评价,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有机结合,使学生、教师、学校和课程的发展过程成为评价的组成部分,促进学生、教师成长和学校发展。 3 、建立学生、家长、教师等共同参与、交互作用的评价制度,以多渠道的反馈信息促进学生的发展。 4 、通过综合素质评价,积极探索运用学生成长记录袋以及各种活动记录资料,关注个体差异和发展的不同需求,促使学生在原有水平上提高和发展。 三、评价对象: 小学一至六年级学生 四、评价的组织和方法: 1 、成立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由校领导、教师和家长代表组成。其职责是制定和落实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认定评价小组成员,负责组织、监督和实施评价工作,对于在评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分析、研究和完善。 2 、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任课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针对每一名学生表现加以评价,坚持公正准确的评价。 3 、评价方法:每学期末进行一次综合评价,结合学生自评、互评、家长评价的内容,通过家访、谈心、观察学生日常表现和查看学生成长记录袋等方法,客观的给予评价。 过程: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教师评价→班级评价小组总评→学校审定→学校将评价结果及时通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 4 、评价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