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煤业有限公司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矿长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二条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上级安全生产指示和指令,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任期目标管理
第三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一手抓生产、一手抓安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评比安全工作
第四条建立健全安全监察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技术人员,强化安全管理
主持并参与全矿安全大检查和安全办公会议,针对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召集有关人员研究并落实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条充分发挥行政副职、技术负责人和各基层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坚持安全奖惩制度
第六条督促劳动安全等有关单位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教育培训,坚持职工培训合格上岗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
第七条按照国家规定提取、使用劳动安全措施经费,努力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不受损失
第八条实行纵向和横向安全管理,发挥职能部门的积极作用,支持其独立开展安全监管
根据生产工作中的安全状况,发布安全指示和指令
第九条当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必须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减少事故损失
并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向上级报告和协助上级有关部门查处事故
安全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安全生产副矿长,是企业安全工作的主管领导,对本企业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二条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组织建立、健全劳动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办法、安全监察制度
第三条组织编制、审定和实施年、季、月安全工作计划及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根据企业安全状况,安排、部署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以推进安全生产向前发展
第四条参加并主持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同生产副矿长及生产部门研究生产工作中的安全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