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 年职工婚育证明(苏州) 编号:本单位参保职工 _____,社保个人编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是(非)XXX 市区户籍,于______年___月登记结婚,系初育(或再生育一个孩子)。 特此证明。 ________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1.参保人员拟行打算生育手术前,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及用人单位开具的《职工节育手术证明》(流淌人口须同时供应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流淌人口婚育证明》、配偶居民身份证,灵敏就业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医疗保险证》),到所在街道或社区计生部门办理计生手术登记手续。计生部门审核确认符合打算生育政策规定的,出具《节育手术服务联系单》。 "所在街道或社区'是指:户籍在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的参保人员,为户籍所在街道或社区;户籍在上述范围以外、但居住在上述范围以内的参保人员,为居住地所在街道或社区;户籍地和居住地均不在上述范围以内的参保人员,为单位所在街道或社区。其中,姑苏区的办理地点为所在社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的办理地点为所在街道(镇)。 所需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职工节育手术证明、(流淌人口:流淌人口婚育证明、配偶居民身份证、社会医疗保险证、节育手术服务联系单) 2.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医疗保险证》、《社会医疗保险病历》、社会保障卡(以下统称就医证卡)、《节育手术服务联系单》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医疗机构核对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资格的,经治医生填写《参保职工生育与打算生育手术费用告知单》,交其本人签字确认。参保人员完成手术结账时,只需向医疗机构支付自费费用,其余符合规定的打算生育手术费用,由市社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结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