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 年项目验收请示 一、建设单位申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范案应供应如下资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范案表》;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复印件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1)消防设计备案被确定为抽查对象的,需在备案系统查询该消防设计备案是否已经抽查合格,若抽查不合格则还需供应《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消防复查意见书》; (2)消防设计备案未被确定为抽查对象的,还需供应规划答应证明文件
属1998 年 9 月 1 日之前已投入使用的或已领取房产证的建设工程申报消防设计备案,可供应房屋产权证明等建筑物合法证明材料;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二、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 5 日内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供应以下材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范案表》;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范案受理凭证》复印件; 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复印件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4、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5、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6、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7、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消防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书及发证检验报告,或型式认可证书及发证检验报告,或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尚未制定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应供应鉴定意见书和型式检验报告;上述资料须加盖生产企业公章,并供应产品出厂合格证); 8、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公共场所使用的阻燃制品及组件供应《阻燃制品标识使用证书》和检验报告; 9、具有法律效应的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消防设施合格证明文件'可由具备相应消防设施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暂不作为备案资料要求);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