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考核办法实施细则[5 篇范文] 高头寺卫生院 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管理,提高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农村居民服务,根据 XX 县区卫生局文件《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高头寺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实施意见的通知》根据本院实际, 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逐步建立科学的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调动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督促指导乡村医生认真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规范服务行为,在农村居民获得公共卫生服务的同时改善乡村医生的待遇,促进农村三级卫生保健网络的可持续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方式,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坚持定期考核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
(三)坚持奖优罚劣,以考兑补
建立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制度,根据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完成情况,发放补助
四、考核对象及考核内容 (一)考核对象:经县卫生局许可的、承担本行政村居民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
基本条件是:在县卫生局注册、取得乡村医生证执业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在村卫生室承担国家规定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
(二)考核内容:以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完成情况、参与公共卫生管理和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考核内容
具体如下: 1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以妇女、儿童、老年人、精神病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协助乡镇卫生院为辖区居民建立统 一、规范的居民基本健康档案,并逐年完善
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和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对辖区居民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协助组织适龄儿童到乡镇卫生院接种及配合做好登记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