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建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桦甸市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桦甸市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校长对学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成立学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
组 长: 肖仕华 校 长 副组长: 王 毅 德育主任 郝行军 工会主席 成 员: 彭俊枫 教务主任 周开忠 总务主任 罗 运 食管人员 贺 艳 语文教研组长 李姿琼 数学教研组长 谢 磊 实验管-理-员 李 品 图书管-理-员 彭泉贵 少先队大队辅导员 肖 华 远教管-理-员 黄定华 安保人员 卢 勇 安保人员 各班班主任及各活动室负责人 二、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教育教学活动的全过程,建立实时检查、巡查、日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
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和带病运行的设备、设施及各类事故隐患
三、治理范围和责任 肖仕华:负责全校师生的安全教育管理
王 毅:负责全校校舍、操场的隐患排查
卢 勇:负责保安、防卫安全隐患排查
黄定华:负责周边治安安全隐患排查
周开忠:负责学校水、暖、电的安全隐患排查;学前班安全隐患排查
彭俊枫:负责教学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排查
彭泉贵:负责活动中的安全隐患排查
罗 运:负责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各班主任:负责各班设施设备以及学生活动的安全隐患排查
各活动室负责人:负责各活动室设施设备及学生活动的安全隐患排查
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谁办学,谁负责”,“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进行
五、对于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的登记,分类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