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x x x x 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 一、总则 1 、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 x x x x 律师事务所日常工作管理,本所所有员工除遵守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规定外,结合本所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2 、本规章制度所称员工是指 x x 律师事务所聘用的所有员工。 二、招聘及入职制度 1 、招聘方式、原则 本所根据年度发展计划和工作目标制订员工招聘计划,以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内部推荐、员工自荐和外部招聘方式来招聘人员。 2 、录用与入职 2 .1 经录用后,如发现被录用之人员与应聘时表述不一致,事务所可单方面予以解除合同。 2 .2 新入职员工报到,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个人简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小一寸彩色相片 2 张。并填写员工入职申请表。 2 .3 员工提交的证件及简历必须真实无误,发现作假,事务所将立即辞退。 2 .4 员工到相应行政部门录入指纹考勤。 2 .5 员工个人资料如有变动时,如住址、联系方式等有变动,应及时通知相应行政部门,以便做出相就调整。 3 、试用转正 新入职员工的试用时间为 1 -3 个月,所里相应部门负责人会根据试用期的表现做综合评估后,并主任审核批准,方可转正。 4 、员工离职 4 .1 事务所及员工均有权利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均须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对方,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填写《离职申请书》向公司提出申请。离职日期以公司领导批核为准。 4 .2 员工在离开事务所前,必须按事务所离职程序办理手续,填写《员工离职工作事项交接清单》并归还事务所领用的一切物品和借款,包括移交在职期间的工作文档、客户电话及工作关系等并办理好工作交接。 4 .3 任何原因离职而未办离职手续的员工,事务所将不予发放剩余薪资。员工2 由于未办理手续给事务所带来的损失,事务所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作息时间制度 1 、行政系统:行政后勤部、财务部、x x x x : 每周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休息。上班时间为 9 :0 0 时,下班时间为 1 7 :3 0 时,1 2 :0 0 至 1 3 :0 0 时午休。 2 、调查员作息时间: 因调查员的工作性质,其具体作息时间另行拟定。 3 、x x x x 作息时间: 3 .1 无特殊任务时,上班时间为 9 :0 0 时,下班时间为 1 7 :3 0 分,1 2 :0 0 时至1 3 :0 0 时午休。 3 .2 1 7 :3 0 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