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原则化考点建设专题资金管理措施(草稿)第一条 为规范国家教育考试原则化考点建设专题资金管理和使用行为,保证项目顺利实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有关下达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教育考试原则化考点建设资金的告知》(财教【】433 号)、《财政部 教育部有关下达国家教育考试原则化考点建设奖励资金的告知》(财教【】436 号)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 国家教育考试原则化考点建设专题资金是指项目单位按照财政部、教育部的上述告知及国家教育考试原则化考点建设规划、方案等所筹集的,专门用于完毕国家教育考试原则化考点建设的资金
其来源包括各级地方财政资金、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项目单位主管部门补助资金以及项目单位自筹资金等
本措施所称的项目单位是指承担国家教育考试原则化考点建设任务的各级教育考试机构以及参与建设原则化考点的各级各类学校
本措施所称的项目单位主管部门是指中央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教育考试机构
第三条 国家教育考试原则化考点建设专题资金的管理原则是:统一管理,分级核算;总体预算,分年执行;专款专用,绩效考核
项目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本措施的规定,加强对专题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 国家教育考试原则化考点建设专题资金须纳入项目单位总体财务收支预算,所有用于国家教育考试原则化考点建设项目支出
第五条 国家教育考试原则化考点建设财政专题资金用于信息网络购建支出、业务支出等
(一)信息网络购建支出指原则化考点所必须的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等支出,重要包括考生身份认证系统设备、作弊防控系统设备、考场及保密室监控设备、巡查指挥系统设备、网络安全系统设备、数据中心系统设备、容灾中心系统设备,以及系统集成软件等支出
(二)业务支出指项目单位为完毕原则化考点建设任务而必须开支的费用,重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