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知识点汇总概述: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1
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
但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作企业(由于是投资人交个人所得税)
根据登记注册地原则和实际管理机构原则,把企业分为居民企业承担无限纳税义务,来源于中国境风,境外的所有所得纳税
注意:虽然在外国注册的企业,但实际管理机构在我国境内的,也认定为居民企业,是防止逃税
非居民企业(1)在中国境内设置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获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络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合用税率为 25%,如外国的企业在中国设有机构,在中国境内生产,收入来自境外,税率按 25%(2)在中国境内未设置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置机构,场所但获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络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减按 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注意:(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所得来源确实定1
销售货物所得,按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提供劳务,按劳务发生地确定
转让财产所得:(1)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
(2)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所在地确定(如设备),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派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承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所在地(或者个人住所地)确定
税率基本税率:25%20%的优惠税率征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工业企业≤30≤100≤3000其他企业(